
公告日期:2025-10-17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自查期间为:华懋科技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
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可
转债的情况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查询记录,在自查期间内,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华懋科技股票及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股、张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结余 证券类型
1 曾华 交易对方、标的副董事长 2024/11/8-2024/12/4 8,800 8,800 - 股票
2 王吉英 交易对方、标的监事 2025/4/25-2025/5/9 600 600 - 股票
3 高启助 交易对方 2024/11/28-2025/6/5 2,700 1,600 1,200 股票
4 李贤晓 交易对方 2024/11/22 - 400 - 股票
5 余乐 交易对方 2024/11/22-2025/3/5 29,400 37,400 - 股票
6 张志成 交易对方 2024/11/21-2025/6/6 400 400 - 股票
7 钟亮 交易对方 2024/11/22-2025/6/18 1,200 6,100 - 股票
8 朱向东 交易对方 2025/6/5-2025/6/9 500 500 - 股票
9 翁金龙 交易对方 2024/11/25-2025/3/4 392,900 410,800 - 股票
10 谭素琴 交易对方胡伟的直系亲属 2024/11/27-2025/3/27 20,800 39,600 - 股票
11 徐鹏 交易对方杨惠的直系亲属 2025/1/3-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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