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707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认为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
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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