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红女士、成志明先生、宋亚辉先生、肖立松先生四位委员组成,其中沈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各位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专业的审计、财务知识,通过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式,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情况
2024/02/05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
2024/04/11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议通过
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2023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
2024/04/29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2024/07/31 关于修订《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审议通过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08/23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
2024/10/23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
情况的议案
三、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委员会出具了《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了独立性,且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在报告期内,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流程,并要求外部会计师及时汇报审计进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开展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其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三部委 2023 年 2 月联合
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鉴于公司财务年报审计长期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2024 年需更换财务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提前修订相关制度并开展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公开招标选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将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顺利完成审计机构的更换工作。
(二)审阅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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