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9 18:14:03 股吧网页版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713,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5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和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宁兴资产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宁兴资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 1,109,36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1,713,378股

持股比例 10.559%

IPO 前取得:8,160,753股

其他方式取得:2,448,225股(为通过公司 2018 年权益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04,400股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109,36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09,367 股

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09,367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9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股东宁兴资产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