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 年 10 月 31 日
中国上海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
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2:《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7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五、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九、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13:30时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3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俞伟景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下列议案
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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