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沈小军先生,1982 年出生,2012 年取得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材料学
博士学位,现任嘉兴大学材纺学院教授。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德国凯撒
斯劳滕工业大学复合材料研究所访学。2017 年 10 月入选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23 年 10 月任斯达半导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
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席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会议
沈小军 5 5 0 0 0 否 1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
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次数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次数
沈小军 0 1
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
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本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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