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丽兰 联系电话:0571-87821833
保荐代表人:何俣 联系电话:0571-8782183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789 号文核准,泰瑞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瑞转债”)3,378,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8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70,650.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529,349.05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全部
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4]272 号《验证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财通证券”)作为公司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出具本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制度,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
工作计划。 进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务,并已报上交所备案。2024 年度持续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交所备案。 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没有对协议内容
做出过修改,亦未提前终止协议。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向上交所报告并经上交 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
或财务顾问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
4 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的情况。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或财
务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人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并
5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过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经核查,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发布的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相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不存在违背承诺的
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健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进行了核查。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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