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5-025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8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5/6/4 - 2025/6/5 2025/6/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560,600,54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289,491 股后,以参与权益分派的 5,550,311,05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4,773,267,505.5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具体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550,311,053×0.86÷5,560,600,544≈0.86 元/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86)÷(1+0)=(前收盘价格-0.86)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5/6/4 - 2025/6/5 2025/6/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康、程雪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6 元;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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