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8 18:28:26 股吧网页版
键邦股份: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想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11 月 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万元~3,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8.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4.08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380%

实际回购金额 1,509.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3.86元/股~31.1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山东键邦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截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
购公司股份 54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8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1.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86 元/股,回购均价为 27.9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15,097,836.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预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提前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