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4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5年 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7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432.5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及股份上市手续。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274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共计解除限售432.5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前,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认为: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调整为 8.40 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0.77 元/股。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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