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 年,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结合公司评估结果,并对其以前年度工作进行
评估后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在中审众环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中审众环会计师就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初审意见、内控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任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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