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进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司审计项目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对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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