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
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盛裕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选举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千先生、张剑彬先生、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陆宝莲女士、鲍旭锋先生、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盛裕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张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王恒秀、张千、陈丰秋组成,由王恒秀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陈丰秋、鲍旭锋、张剑彬组成,由陈丰秋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陆宝莲、陈丰秋、盛裕明组成,由陆宝莲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鲍旭锋、陆宝莲、张千组成,由鲍旭锋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长及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宝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恒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翼女士、卢荣群先生、邵业伟先生、陈维斌先生、顾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周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王恒秀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开君先生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