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千先生、张剑彬先生、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提名张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关于提名张剑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关于提名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宝莲女士、鲍旭锋先生、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提名陆宝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关于提名鲍旭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关于提名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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