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726.38万元、募集资金14,591.26万元形成的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港兴”)的债权,对宁夏港兴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6.96万元形成的对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衡兴”)的债权,对山东衡兴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同意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744.41万元、26,255.59万元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或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增资或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 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 30,000.00
2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 全资子公司宁夏港 40,000.00
品项目 兴、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000.00
合计 90,000.00
鉴于行业竞争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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