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29,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0/28~2025/4/25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0.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03,72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834%
实际回购金额 1,369.9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18元/股~15.9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7%。具体内容请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3,7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98 元/股,最低价为 11.1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3,698,966.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0,605,001 67.71 130,000,000 62.6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7,044,496 32.29 77,649,497 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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