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计90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0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独立性、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各方责任及舞弊风险沟通、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预审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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