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0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
2 法律意见书 26
3 律师工作报告 387
4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642
5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780
6 审阅报告 818
7 内部控制报告 849
8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863
9 关于同意永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878
册的批复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东兴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或简称具有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相关意见均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
1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姓名及执业情况...... 3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简述...... 3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4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和内核意见...... 5
七、关于廉洁从业的专项核查意见......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 12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2
三、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13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6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21
附件一: ...... 23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二、保荐代表人姓名及执业情况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廖志旭、马婧。
廖志旭: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延华智能(002178 )、 澳洋顺昌(002245)、禾盛新材(002290)、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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