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人名称: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军 联系方式:021-6093317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 号楼 15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慧敏 联系方式:021-6093317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 号楼 15 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7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7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92,488,040.59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1,783,246.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704,793.69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负责金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人已与金帝股份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利和义务。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 年度,金帝股份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
3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应当自发现或
4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4 年度,金帝股份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或财务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了解金帝股份业务发展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2024 年度,保荐人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2024 年度,保荐人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度,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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