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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17:12:30 股吧网页版
4-1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申报稿)(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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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26】第 0017 号

二零二六年三月

目 录

释 义 ...... 2
正 文 ...... 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2
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本演变...... 12
八、发行人的业务...... 13
九、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1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5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6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7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7
十五、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1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9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
二十、发行人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20
二十一、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21
二十二、结论意见...... 2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简称 - 含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松发股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松发有限 指 广东松发陶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A 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发行人申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坤投资 指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恒能 指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恒能投资 指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保荐人/保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发
字[2026]第 0017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工作报告》 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康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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