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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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26】第 0017 号
二零二六年三月
目 录
释 义 ...... 2
正 文 ...... 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2
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本演变...... 12
八、发行人的业务...... 13
九、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1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5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6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7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7
十五、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1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9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
二十、发行人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20
二十一、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21
二十二、结论意见...... 2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简称 - 含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松发股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份
松发有限 指 广东松发陶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A 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发行人申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坤投资 指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恒能 指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恒能投资 指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保荐人/保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发
字[2026]第 0017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工作报告》 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康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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