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
审核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1-2
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3-6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
专项审核报告
中汇会鉴[2026]0989号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编制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重组双方签署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减值补偿协议》相关要求,编制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松发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松发股份管理层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松发股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时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3月9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