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上年度末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涉及:(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 16,9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汇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11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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