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松发股份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2 号),同意公司向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343,513,041 股股份、向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发行131,338,490股股份、向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31,338,490股股份、向陈建华发行 131,338,49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 亿元的注册申请。
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080,992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6.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7,952,612.0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2,047,364.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5]103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50,163.2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17,470.5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广东松发陶瓷 兴业银行股份有 5320101001011 募集资金专 2,062,787.93 -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大连分行 91777 户
恒力重工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 8916007880160 募集资金专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2546 户 4,861.72 -
吴江支行
恒力重工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 3225019976380 募集资金专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吴江 9603268 户 130,481,386.22 -
盛泽支行
恒力造船(大 兴业银行股份有 2066701001002 募集资金专
连)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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