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 松发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
告》,公司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7 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6 条规定,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
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
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临-040),公司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入低于 3 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公司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经逐项对照上述所列终止上市情形,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发现公司存在触及上述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预计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6 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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