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ST 松发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松发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 12 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
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70,778,303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91,233,490 股(含本数);
6、2024 年,公司与中坤投资、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等四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交易对方保证,恒力重工在业绩承诺期(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不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低于480,000 万元;
7、根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利润 175,797.67 万元。
考虑到业绩承诺人对公司利润的补偿义务,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利润实现情况具有一定的保障,此外,前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会给公司带来可靠的收益。因此,本次测算过程是以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与前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为基础进行的,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值等于公司 2026 年度业绩承诺值与前次募投项目达产预计实现年利润值的总和。
对于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假设测算:
假设情形 1: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假设值持平;
假设情形 2: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假设值上升 25%;
假设情形 3: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假设值上升 50%;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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