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执业资质:司农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 年 12 月 31 日,司农通过了财政
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从事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审计团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
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 人。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等。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
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司农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9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审计项目组通过线上与
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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