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于 2018-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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