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
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于 2018-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信永中和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组内部复核
信永中和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复核
信永中和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信永中和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
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信永中和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信永中和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在执行公司 2024年报审计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4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商誉减值、关联交易、研发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在执行本公司 2024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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