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及 2025 年 10 月 23 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5年10月24日按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 Ge L(i 李
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和上海药明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分别转让
给上海世和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上海世和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意确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首席执行官)Ge Li(李革)博士和首席财务官施明女士为董事会授权的具体人士(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人士”),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