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7 月 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亿元~10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6,682,84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314%
累计已回购金额 400,038,559.8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52元/股~64.7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2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因实施完成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 A 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7.2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95.9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公司曾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披露《关于 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7),且该预案项下的回购方案(以下简称“2025
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影响 2025 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实施。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5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 3,826,933 股,占公
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1325%,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64.7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60.9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239,980,101.5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
6,682,849 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2314%,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64.7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52.5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038,559.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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