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宏和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94,606,389.45 元 人 民 币 , 扣 除 与 募 集 资 金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 72,000.00 63,263.05 63,263.05
2 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 9,200.00 8,197.59 8,197.59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28,000.00 28,000.00 26,685.59
合计 109,200.00 99,460.64 98,146.2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
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期限及额度
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含)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
对于前述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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