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以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具备会计或财务及法律法规、商业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独立董事谢宜芳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吴最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独立董事谢宜芳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吴最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5)《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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