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股票简称:锡华科技 股票代码:603248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hu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杜鹃路 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华科技”“发行人”“本
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6,000.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6,930.891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5.0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5.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
制造业(C34),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21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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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