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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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华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102 号文同意注册。《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0,000.0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74%;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10.10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国泰海通君享锡华科技 1 号战员、员工参与战略配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泰海通锡华科技资管计划”)
售情况 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9,683,168 股,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9.68%,获配金额为 97,799,996.80 元。
国泰海通锡华科技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 无
与战略配售情况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 是
安排
发行前每股收益 0.39 元/股(按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30 元/股(按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3.12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发行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2.11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按 2025 年 6 月 30
发行市净率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54 元/股(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79 元/股(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发行方式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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