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锡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02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锡华科技”,扩位简称为“锡华科技”,股票代码为“60324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及西南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0 元/股,发行数量为 10,00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0,000.0000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21.74%。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00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849.5049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8.5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50.4951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5,050.4951 万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63%;网上发行数量为 2,10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9.37%。
根据《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423.41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860.2000 万
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190.2951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30.63%,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9,706,918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2,196,033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960.2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69.37%。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181828%。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T+2 日)结
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即国泰海通君享锡华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锡华科技资管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电
投绿投”)、无锡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高
质量基金”)、无锡国旭交通投资管理中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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