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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20:15:16 股吧网页版
浙江仙通:浙江仙通-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现由独立董事林素燕女士、申屠宝卿女士和董事蔡伟强先生担任。其中林素燕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年报、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

在 2023 年度报告及财务审计工作开始前,专门听取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计划及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关注并及时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在 2023 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公司编制的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财务报告是否能够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在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是否贯彻了适当的会计政策,并遵守相关
会计准则,是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与外部审计机构就有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管理建议等重要事项及时交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指导公司的内控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控制度的制定与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将于披露 2024 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将根据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继续督促公司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五)加强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提高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指引》及《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及监管规则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尽职尽责地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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