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自查,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