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告知了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加强公司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五芳斋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马建忠、陈传亮系本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马建忠、陈传亮系本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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