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做到公开透明,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解除限售 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考 (A) (B)
期 年度 核指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 2026 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 29.00% 20.30% 29.00% 20.30%
除限售期 长率
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
第二个解 2027 长率或2026-2027年两 43.00% 30.10% 172.00% 150.40%
除限售期 年累计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长率
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
第三个解 2028 长率或2026-2028年三 63.00% 44.10% 335.00% 294.50%
除限售期 年累计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长率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
数(X1/X2)
A≥A X1=100%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1=A/Am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B) Bn≤B<Bm X2=B/Bm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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