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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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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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潘煜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潘煜双、吴勇敏、王淼
202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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