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经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
4、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审前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
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及时的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且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同时,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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