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江南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2,073,595,303.61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7,780,000 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2,609,720 股后的股本数 435,170,280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915,790.4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60,001,880.46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5,917,670.8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65%,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 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