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
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
提出的各项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 议 时 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 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2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3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议案》等 1 个
第十二次会议 月 15 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0 项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 1 个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3 个
第十五次会议 月 30 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1 个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第十七次会议 月 6 日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1 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
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提供服务、资产出租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专户中。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严格防范和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合理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发行方式,认可公司编制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三、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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