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51:08 股吧网页版
索宝蛋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 上市公司简称 索宝蛋白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庞家兴、祁俊伟 上市公司代码 603231

报告年度 2024 年度 报告日期 2025 年 4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786.4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0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58.59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45.57 万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
宝蛋白”)的保荐人,负责对索宝蛋白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3年

12月 15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索宝蛋白进行了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
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日常督导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 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权利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东吴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
作。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经核查,2024 年索宝蛋白在持续督导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违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在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督导公司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 督导索宝蛋白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司各项治理制度。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督导索宝蛋白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司各项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规则等。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