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51:08 股吧网页版
索宝蛋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0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年度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77.3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文臣

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硕耘

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1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

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利安达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利安达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利安达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具备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