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
1、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
2、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B、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b、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c、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C、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1、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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