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同意聘请利安达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利安达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 要求,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2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利安达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利安达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2024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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