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宿献荣)
本人作为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宝蛋白”)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宿献荣:199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部
门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部长;2020 年 3 月至今,作为独立顾问为方太集团、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战略和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2020 年 12 月至今,任索宝蛋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 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 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 加 股 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宿献荣 9 9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会议共计 3 次,其中提名委
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期间,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
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本人专业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各次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