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42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17 点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 B 座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秦建平先生主持召开,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尽快完成公司换届选举,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通知时限的要求,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秦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秦建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中华先生、秦建平先生、丁文英女士,其中王中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张网成先生、新娜女士、丁文英女士,其中张网成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文英女士、王中华先生、张网成先生,其中丁文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秦建平先生、新娜女士、张网成先生,其中秦建平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新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王晓玲女士、闫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谢美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张瑞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新娜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张瑞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王晓玲女士、闫斌先生、谢美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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