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4 月 28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公司新
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
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为 830,297,14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999,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2,829,774.50(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05%。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